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的评估标准是由河南省教育厅制定的,旨在提升全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这些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和特征:
1. **园舍设备**:幼儿园的园舍应符合《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占地面积应达到国家和省定的标准,人均面积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园舍应独立,安全坚固,未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宜超过四层。环境应日照充足、空气流通、排水通畅、交通便利,并确保所处环境无污染、无噪音、无安全隐患。
2. **园所管理**: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应科学合理,安全管理和示范引领应做好。园内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幼儿的安全。
3. **队伍建设**:幼儿园应当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队伍,包括合格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员等。对教职工的聘任应符合相关规定,注重专业发展,为教职工提供成长的空间和机会。
4. **保育保健**:幼儿园应重视幼儿的保育工作,提供科学的保健和营养指导,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5. **教育教学**:教育教学应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注重教育过程,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实施以游戏为基础的教育方式。教育理念应先进,课程建设应科学,环境创设应有利于幼儿的发展。
6. **幼儿发展**:关注幼儿的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以及能力与发展,确保幼儿在多方面得到平衡发展。
7. **评估结果**:幼儿园的实际得分需达到92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在85%以上,才能被认定为符合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此外,河南省教育厅会对示范幼儿园进行不定期的复查,对管理松懈、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下降、社会反映较差的幼儿园,将撤销其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通过这些措施,确保省级示范幼儿园持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提升全省幼儿教育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