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依法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如果因身体等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对口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区教委将指导学校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就近免试原则: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招生方式。
3,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均属于划片对口小学招生范围,可在对口小学入学。
4,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依法保障南岸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