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要是符合以下条件都是合发的,反之就是不合法。
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属个人问题提案,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反馈并在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