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的育人目标是新课程方案和标准中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养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 培养学生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具备基本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知识。
3.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协作完成任务。
5. 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身体素质,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强健的体魄。
6. 培养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具备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7. 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技能,具备基本的生活技能和职业素养。8. 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