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类自主招生。
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
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2.单项类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在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见上述第1点说明),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