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区改为澳州,成立澳大利亚联邦。
澳大利亚对土著一直是排斥的,认为他们是“动物的群体”,不把他们计入到澳大利亚的人口中。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才发生变化?一直到1967年,终于修改宪法,把土著不再当作“动物”“有害群体”,而是当作同样的公民,享有相应的公民权。 更为荒唐的是,为了改良其品种,从1910到1969年,实行同化政策,强行把近10万名原住民男女儿童与父母家庭分离,进行文化的断代,这一代人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或“丢失的一代”,土著儿童在所谓“训练营”里的生活状况是非人道的,对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1970年,澳大利亚废除了“允许当局带走土著儿童的法令”。自此,“被偷走一代”的悲剧得以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