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十年从2021年开始算。
从2021年一月一日起至2033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令。长江及其主要支流、鄱阳湖和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与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相连接的自然水体,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在禁捕期间,因为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对水生生物进行采集的,或者是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的渔业资源,对其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由相关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以资源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做出规定,并提交农业农村部批准,然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