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取原则及标准1.录取办法:我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项分别录取考生,即将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换算为百分制后,采用:最终成绩总分=中考成绩60% +专项考核成绩40%方法计算,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报拟录取名单,若遇总分相同的,以专项考核成绩高者列前,直至录满计划。
2.录取条件: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艺术类中考成绩分数控制线461分,体育类中考成绩分数控制线432分)。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专项(或体育、艺术专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二类自主招生的录取不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4. 凡申报二类自主招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被二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再参加其他固定划线批次学校的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