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2、学院审批及公示: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3、学院复核及公示: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4、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5、奖金发放: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