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分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和三江源异地办学奖补五项内容。
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农牧区寄宿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西宁市、海东市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海北州、海西州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海南州和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玉树州、果洛州和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小学1700元、初中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