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危物种属于三级,按新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濒危标准体系:1、灭绝:如果具有确凿证据证明一个分类单元的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已经绝灭。
2、野生灭绝:如果已知一个分类单元只生活在栽培、圈养条件下,或者只作为被自然化后的种群生活在远离其过去栖息地时,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野生绝灭。
3、极危:当一个分类单元的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几率非常高,即符合极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时,该分类单元被列为极危。
4、濒危:当一个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几率很高,即符合濒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时,该分类单元被列为濒危。
5、易危:当一个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或濒危标准,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其野生种群绝灭的几率较高,即符合易危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标准时,该分类单元被列为易危。
6、低危:通过评估被不符合极危、濒危或易危等级中的任何一个等级的分类单元。列为低危的分类单元可以再三个亚等级,即依赖保护,接近受危和需要予关注。
7、无危:8、数据缺乏: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料来直接、间接地根据一个分类单元的分布和种群状况来评估其绝灭的受危程度时,即认为该分类单元属于数据缺乏。9、未评估:如果一个分类单元未经应用本标准进行评估,则可将该分类单元列为未评估。极危标准当一个分类单元的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几率非常高$ 即符合以下标准(一~五)中任何一条标准时,该分类单元被列为极危。一、种群数以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减少。
1、根据(或特别由于)以下任何一方面资,观察、估计、推断或者猜测,过去10年或者三个世代内(取更长的时间),种群数减少至少达80%:(1)直接观察;(2)适合该分类单元的丰富度指数;(3)占有面积、分布区的缩小和 或栖息地质量的衰退;(4)实际或者具有开发潜力;(5)由于引进的外来生物、杂交、疾病、污染、竞争者或者寄生生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根据(或特别由于)以上(2)(3)(4)或(5)任何方面的资料,显现出或者猜测在今后,10年或者三个世代(取更长的时间)内,该分类单元将减少至少达80%。
二、估计一分类单元的分布区少于100平方公里或者占有面积少于10平方公里,该估计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两条:1、严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个地点2、观察、推断或者设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续衰退:(1)分布区;(2)占有面积;(3)栖息地的面积、范围和 或质量;(4)地点或亚种群的数目;(5)成熟个体数。
3、以下任何一方面发生极度波动:(1)分布区;(2)占有面积;(3)地点或亚种群的数目;(4)成熟个体数。
三、估计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250并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1、预计今后3年或者一个世代内(取更长的时间),成熟个体数将持续减少至少达25%。
2、观察、设想或者推断成熟个体数和种群结构以以下任何一种形式持续衰退: (1)严重分割(例如. 估计没有一个亚种群的成熟个体数超过50);(2)所有个体都存在于一个亚种群中。
四、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50。濒危标准当一个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几率很高达,即符合以下标准(一~五)中任何一条标准时,该分类单元被列为濒危。一、种群数以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减少:1、根据(或特别由于)以下任何一方面资,观察、估计、推断或者猜测,过去10年或者三个世代内(取更长的时间),种群数减少至少达50%:(1)直接观察;(2)适合该分类单元的丰富度指数;(3)占有面积、分布区的缩小或栖息地质量的衰退;(4)实际或者具有开发潜力;(5)由于引进的外来生物、杂交、疾病、污染、竞争者或者寄生生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根据(或特别由于)以上(2)(3)(4)或(5)任何方面的资料,显现出或者猜测在今后,10年或者三个世代(取更长的时间)内,该分类单元将减少至少达50%.二、估计一分类单元的分布区少于5000平方公里或者占有面积少于500平方公里,该估计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两条:1、严重分割或者已知只有一个地点。
2、观察、推断或者设想以下任何一方面持续衰退:(1)分布区;(2)占有面积;(3)栖息地的面积、范围和 或质量;(4)地点或亚种群的数目;(5)成熟个体数。
3、以下任何一方面发生极度波动:(1)分布区;(2)占有面积;(3)地点或亚种群的数目;(4)成熟个体数。
三、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2500并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1、预计5年或者二个世代内(取更长的时间),成熟个体数将持续减少20%。
2、观察、设想或者推断成熟个体数和种群结构以以下任何一种形式持续衰退:(1)严重分割(例如:推测没有一个亚种群的成熟个体数超过250);(2)所有个体都存在于一个亚种群中。
四、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250。
五、定量分析表明今后 年或者五个世代内(取更长的时间),野生绝灭的几率至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