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匠”指在我市乡村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传统技工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人才。
鼓励各地建乡村工匠创新创业孵化或培训基地在“乡村工匠”培养方面,我市将加强乡村工匠实用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全市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加强乡村工匠相关专业建设,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充实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关精品课程,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市还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大力推行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劳动者按自愿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参加乡村工匠培训,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工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