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不限。公立外语入学后统一学习英语。
3.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分或减分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条件并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加分或减分后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控制线和投档原则,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照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志愿来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录取入档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档”时,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择优录取。
7.考生入档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办法确定,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等级差别。进入年级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如果***志愿满了,他们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没满就分配到这个专业,以此类推。考生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就要被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