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五条 招生对象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指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文理科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社会考生(指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文理科考生)。
3.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
4.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中职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第六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