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高中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全部在中考后进行,分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一)志愿填报的总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由学生及学生监护人签名确认,交中考报名学校留档保存。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后,成绩发布前)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00起至6月20日下午17:00止。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大类志愿: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3+4”中职本科班)志愿。有意向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中本一体化专业3个平行志愿。第二类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上述二类志愿填报和招生按《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奉化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等相关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第三类为区外普通高中特长生跨区自主招生。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2个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本类别志愿通过“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