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成绩为D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C、D或E者,不能被玉林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D或E者,不能被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间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个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