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好转。
北京城市学院重大转学要求1、 同级转专业规定(政策摘录)1、根据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转移管理的措施,本科生可以在大一、大二、大二的三个阶段申请专业转学。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换一次专业。
2、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含前三分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学本校其他专业;该专业前三名以外的学生只能在校园内申请换专业。
3.转学新专业的学生应补足专业教研室确定的专业转学所需补充课程表中的课程,并补足相应的课程。
2、 专业横向转移过程中的相关绩效管理措施1.原则上,所有转学专业之前在原专业通过的课程均予以承认和保留。
2.原专业仍有公共基础课需要修课的,未修完的公共基础课在专业变更后需要修课,并计入正常修课数。
3.原专业仍有专业课程需修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转入新专业后,由新专业教研室确定学生需要补课的课程(必修课+选修课,以确保需要补课的课程数大于需要重修的课程数)。
(2) 根据学生补考后的成绩,确定学生在原专业最终需要修缮的专业课程数,改专业后需要修缮的专业课程数不得少于需要修缮的专业课程数。
(3) 需要在原专业修缮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成绩记录,在教务系统中标注“无效成绩”,不再安排修缮,毕业资格审查期间不得进行复核。
(4) 转学新专业需要修复的专业课程,应根据正常结果进行记录(更换后的原有课程信息应在教务系统中明确标识)。需要修缮的课程按照教学计划中的正常课程进行处理,必须学习并最终通过,否则会影响学生的毕业。
3、 停学复学后,原专业不再转入其他专业的,执行相关绩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