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写转学申请书,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拟转入学校的专业当年录取最低分的新生名册,需要转入学校盖章;转学理由的证明材料:因病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提交医院证明;因家庭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
2、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有部分证明材料需要辅导员签字,然后由学院出具转出学校学习期间表现鉴定书;
3、将学院审核后的材料转交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出具转出学校已修课程成绩单和转学学生当年招生考试录取名册复印件;
3、教务处将转学事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由学校最终审定。
4、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学生转学结果会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如果没有异议,转出学校的校长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并将转学材料寄往转入学校或者由学生本人带往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