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对临床考核总则如下:第1条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规范其工作流程,调动临床科室的积极性,强化管理者责任和员工责任,提升员工工作效能,从而全面提升医院整体能力和整体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2条考核原则1.对各临床科室的考核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
2.考核要遵循简明规范易操作的原则,不要使考核流于形式。第3条考核依据对各临床科室的考核依据主要有:国家卫生、医政、药政、医保等法律、法规;医院的政策规定;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临床科室的工作小结;医院各项工作检查记录。第4条考核结果量化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科室绩效工资的发放、培训教育、荣誉评定、奖惩管理等。第2章考核组织及职责第5条考核组织医院成立考评委员会,主要负责各临床科室的考核工作。第6条考核组织主要职责1.医院考评委员会负责各临床科室的具体考核工作。
2.人力资源部承担的工作包括:绩效考核的组织、培训、指导与服务;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协调;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并受理部门或个人的申诉;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通报;建档及结果运用等。第3章考核周期及程序第7条考核周期1.季度考核。于下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的考核工作。
2.年度考核。于下年度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年度的考核工作。第8条考核程序1.医院人力资源部在季度初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负责考核的组织和部署工作。
2.各临床科室提供上季度的工作报告。
3.医院考评委员会对各科室进行考评。
4.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各科室。
5.若各临床科室没有异议,人力资源部将考评结果报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按医院有关规定启动绩效薪酬和奖金程序。
6.若各临床科室没有异议,人力资源部与之沟通调解或走绩效申诉程序。第4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9条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的考核,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工作效率、管理效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共七个方面,具体指标和标准见附表。第5章考核纪律第10条被考评科室有阻碍调查或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第11条考核组成员要自觉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按时高质量地形成考核材料。第12条对故意扰乱考核秩序、故意闹事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