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是选举人行使选举权的工具、表达选举人意志的载体,统计计票结果和确定选举结果的原始和最终依据,必须认真设计和印制。
在设计和印制中,应注意下列问题:(1) 一次选举中用于同一选举目的的选票应整齐划一。
(2) 不得在任何一张选票上编号或做任何记号。
(3) 选票上候选人名单应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4) 候选人姓名左边或上方应留出空格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符号的地方。
(5) 在候选人姓名旁边或下方应留有选举人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位置;其位置不得少于本次选举应选人数。
(6) 在选票上适当的地方注明填写逸票使用的符号友填写说(7) 选票上的文字应简明、准确、清晰。(8) 选票设计要大方、庄重,用于不同选举目的的选票要在色彩、大小方面有明显的不同标志。(9) 每张用于选举的选票在发放前必须盖有团组织的公章。(10) 印制选票的有关事宜,应提前与承印单位联系确定,但正式交付印制,必须待候选人名单确定后。(11) 严格保密候选人名单,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12) 印制一套备用选票,以备在出现选举无效情况的重新选举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