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各级团组织的基本机构为:团支部、分团支部(团总支)、校团委。
其中团支部设置一般以行政班级集体为单位,下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根据各自情况,还可设副书记、劳动实践委员和文体委员,最好不超过6人。团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团小组,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分团支部(团总支)一般设置在系一级,有的年级也设置团总支,是团的最基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文体组、调研组和学习实践组等是团的最基层委员会。校团委设置是以学校为单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文化部、体育部和调研部等,是学校团工作的首脑机关。各个高校在设置任何一级团组织机构时,应本着功能齐全、机构合理、运转自如、灵活高效的科学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不必拘泥于统一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