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核定201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内社险发〔2010〕28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201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的劳资、财务等相关资料要真实。
二、自治区社保局公布2009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工资为2558元/月.人;60%月缴费工资基数1535元/月.人;300%月缴费工资基数7674元/月.人。
三、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携带的核定资料要齐全。稽核基础表格和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