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一层次区内普惠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97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动取消。
考生被本层次录取则按其分数达到对应学校第一批面向全市招收的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分配录取学校。02 第二层次华侨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83分、第二志愿587分。实验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93分。03 第三层次区内普通高中(华侨中学、实验中学)专项体艺特长生文化科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达到华侨中学校测的高水平足球或篮球运动员资格线的考生为224分;达到华侨中学校测的普通足球或篮球专项特长生资格线的考生为294分。达到华侨中学校测的书法专项特长生资格线的考生为294分。达到实验中学校测的高水平田径、乒乓球、排球、足球、定向运动运动员资格线的考生为270分;达到实验中学校测的普通田径、乒乓球、排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