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苏贝尔认为认知结构是有一定层次性的,他按照新旧观念的概括水平的不同及其联系的方式,提出了三种同化模式。
1、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按照新观念对原有观念影响的大小,下位学习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的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例如,知道了“长方形的四个顶角都是直角”,而正方形是长方形一个特例,那就很容易理解“正方形的四个顶角都是直角”。另一种是相关类属,即新内容的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精确化。例如,学生学习了“杠杆”,知道了杠杆的力臂原理,而后他们学习滑轮,知道定滑轮实质上是一种等臂杠杆,这就把“定滑轮”同化到了“杠杆”之下,但学生对杠杆的理解也会有一定变化:杠杆并不一定是一根细长的棒子,它也可以是一个轮子。
2、上位学习:又称为“总结关系”,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例如学生在熟悉了“胡萝卜”、“豌豆”“菠菜”等这类下位概念后,再学习“蔬菜”这一上位概念。
3、组合学习:当学习的新概念或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能凭借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组合学习。如质量和能量、需求与价格,再比如凭借关于水流的知识来理解电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