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书目》对应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使用,同时对2020-2021学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及中小学语音教材目录提出了要求,今后不再按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公布。
二、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科学一、二、三、四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小学科学五至六年级可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也可在充分评估后选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保证教学秩序平稳。
三、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每学期只能选订1种(1本)教材。《书目》中全一册教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各地应在2020年秋季学期选用并征订。教师用书及挂图等仅供学校为教师教学选用,不得为学生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