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一般应在基本修业内完成全部学业,否则应当退学并按肄业处理。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简称延期)。延期以整学期(半年)为单位计算。硕士生只能延期半年,由学院初审之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博士生延期累计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两年(含)的,由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如累计延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两年以上,由学院初审之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包括延长的修业年限)内完不成全部培养环节,又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被批准的研究生,应当退学并按肄业处理。因此,特别建议你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业、事业及其它事宜,以免修业期满时因完不成学业而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