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广西地理生物等级划分如下:
1. 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划分,其中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在A等级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优秀”成绩,成绩在B等级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成绩,成绩在C等级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合格”成绩,成绩在D等级的学生则无法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合格”成绩。
2. 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和等级形式同时呈现,其中原始分数只用于学校录取时进行比较和选择,等级则只用于综合素质评价。
3. 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的等级划分标准为:A等级为90分以上,B等级为75分到89分,C等级为60分到74分,D等级为59分以下。
4. 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的等级划分标准与中考总分的等级划分标准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划分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划分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学校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同时,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广西还将逐步推行“全科开考”制度,即所有科目都需要进行考试,包括地理、生物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