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继续实行“3+3”方案。
其中,第一个“3”指全国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任选科目,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