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
)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二)具有本专业或类似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三)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的(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3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三)双学士或本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或双学士或类似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5年。(四)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不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学士学位或者类似专业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六年以上。(五)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6年;或者取得同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六)其他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