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防护类别不同,分为三类,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没有综合接地这个说法或者说法不规范,应该叫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取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接地的测试点最好是都测试一下,因为同一个接地,从不同地方测试,结果会有差别,多次测量更能较为准确反应接地电阻值。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