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完全对口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大学教师,其他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团委等。
公务员:宣传部、教育局(厅)、文化(厅)部门、公安部、文体局、各级政府部门、所有认可文学学士学位的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歌舞表演团体、合唱团体、专业文艺团体、文化娱乐传播公司、演艺经纪公司、广播电视局、地方文体局、部队文工团、医院(音乐治疗)。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音乐理论研究员、文化宫、青少年宫教师、高等教育教师、专职音乐教师(理论、声乐、钢琴等)。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但根据我省副省级市实际,管理岗位设置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不设置一至二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局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在五级职员岗位中增设“五级A”职员岗位,则事业单位现行局级副职对应“五级A”职员岗位,其岗位工资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