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广告宣传费且取得对应的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广告宣传费时,可以通过“销售费用”科目及“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销售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等;“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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