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与会计的结算方式

出纳与会计的结算方式通常包括:

1、银行汇票:由出票银行签发的,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的票据。

2、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的票据。

3、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身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票据。

4、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票据。

5、信用卡: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6、汇兑: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方式。

7、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方式。

8、托收承付: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方式

9、信用证: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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