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疫情免租会计处理

1、湖南省疫情期间因免租承租方收到当期缴纳租金的退回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租金部分)(红字)

2、湖南省疫情期间因免租承租方收到已预缴的租金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租赁费

湖南省疫情期间因免租承租方收到租金的退回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预付账款”等科目处理。而作为出租方,应当将免租期作为出租期限的一部分并分摊每个月的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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