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免征房租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免征房租会计分录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以月付的方式交纳房租并确认当月免收房租时:

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2、疫情期间企业预付的房租因部分月份免收的情况而得到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房屋租赁款

企业疫情期间缴纳房租并取得对应发票时,应按照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等。企业在收到退还租金时,应当红字冲减成本,如果是部分退还,则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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