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对冲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可以对冲。只要对冲的对象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就可以这样对冲,也就是说,“其他应付款-个人”与“其他应收款-个人”为同一人,可以分录对冲核销。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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