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会计分录:

借:债权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利息调整

其中,“应收利息”这个科目应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公司债券、长期应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长期应付款等。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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