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四个原则包括:

1、形式表象与业务实质相结合的处理原则:即在处理发票案件时应结合纳税人的业务实质是否违法为前提。

2、基本要素综合考虑、社会因素统筹兼顾的处理原则:既要综合考虑发票案件涉及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基本要素,又要统筹考虑案件的客观事实、发生环境、证据链条及后果影响等社会因素,实事求是作出认定处理。

3、证据充分、证据链完整闭合原则:即在处理发票案件时将证据充分、证据链完整闭合作为基本前提。

4、“一事不二罚”原则:即在处理发票案件时既要梳理同一行为、连续行为、继续行为、牵连行为的联系与区别,又要甄别案件涉及的具体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