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行为即税务机关所施行的行政行为,具体包括:

1、征收税款的行为,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等行为。

2、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3、税收保全措施行为,包括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行为等。

税务行政行为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税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具体事项,对具体事实进行单方面处理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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