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