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在中国是指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大学需遵守以下规定:
1. 办学宗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2. 办学许可:设立民办大学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
3. 办学资金:须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
4. 教学质量: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定期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评估和监督。
5. 教师权益:民办大学教师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类公办高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 学生权益: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
7. 财务公开:民办大学的财务状况应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计。8. 终止与清算:民办大学因故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安置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