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高等院校的一级学院,属高职院校,类似高等专科学校,并逐渐开始取代高等专科学校。
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在高校录取顺序中为统招专科批次,也是\"三校生\"(职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同时一些本科高校的统招专升本教学工作也安排在某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是地方高等院校,在没有地方性大学或学院覆盖的地方作为筹备地方大学而存在,也可以作为地方性大学或学院的补充。职业技术学院是普通高等学校,不是成人高等学校,也不是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有多种叫法,\"××职业大学\":天津职业大学、苏州市职业大学,\"××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山东职业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第一所正式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院校。规定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主要负责高职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学制年限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专业设置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正在着手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办学形式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教学管理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 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样本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并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在专科层次。就业情况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