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教龄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原民办教师期间的工龄,续算在转公办教师以后的教龄里面。
例如民办教师20年,转公办后,从20年教龄起算。这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龄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民办教师只要能提供证据、证人证言,证明自己从事民办教师的时间,就可以续算工龄。中间间断的部分,按法律规定,非本人主观原因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合并计算。民办教师只要是实实在在从事教育的时间,都会计算在转公办教师后的教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