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设置标准(试行)》,湖南省2021年民办高中的设置标准如下:
1. 总规模:每个设区市的民办高中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总规模的50%;每个县(市、区)的民办高中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总规模的40%。
2. 年级规模:每个民办高中每个年级的规模一般不超过100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1500人。
3. 学校性质:民办高中应为普通全日制普通高中。
4. 办学期限:办学期限不得低于3年。
5. 基础设施:学校应具备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和多媒体教室等基本教育设施。
6. 师资力量:民办高中应保证具备合格的教师队伍,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请注意以上是一些主要的设置标准,具体的规定还需参考湖南省教育厅的文件或相关法规,以确保准确性。如果您需要更详细或具体的信息,建议您咨询湖南省教育厅或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