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农村,并且本人或者父母的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公办教师户口最新政策希望能解答下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农村,并且本人或者父母的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文中提到的问题是公办教师户口最新政策?
从文中问题内容来看,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办教师户口没有新的政策。按照我国公安机关于对人员户口的管理政策,没有对公办教师户口有特殊规定,但是,一些省,市为引进人才,对公办教师户口有特殊规定。
公办教师的户口,如果教育局有集体户口的话,可以迁入教育局的集体户,如果没有集体户口,那么不可以迁入教育局,因为教育局不是户籍管理单位,要迁户口应该签到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落下,只有教育局在派出所里落了集体户,如果是单身公办教师,就可以落到教育局的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