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各县(市)普通高中只能招收本县(市)区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生,市五城区普通高中只能招收五城区区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生,各县(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报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