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小学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2)身心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标准体检合格,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招生要求。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下同)要达到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读三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分要达到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