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的就业补贴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申请表; 2.大学生毕业证书、身份证或社保卡、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ニ)审核。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初审后,和企业信息确认表一并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三)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