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事业单位有如下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3、文化事业单位,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4、科技事业单位,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6、劳动事业单位,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单位,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单位,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