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意思是,原本由民办学校举办的初中,在教育政策改革的背景下,由公办学校接管,转变为公办学校。
这一过程涉及到“公参民”学校改革,即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但现在公办学校退出办学,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这种转变通常是为了遵守教育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的教育政策改革。这种改革并不是将所有民办学校都转为公办学校,而是针对那些收费标准较高且不合规的民办学校。这类学校可能未听从教育部门的安排,因此教育部会进行管理。这项政策的执行对于在公办学校读书的学生来说是有益的,因为它可以让教育变得更加公平公正。然而,对于在民办学校任教多年的教师来说,可能意味着他们将失去在教学岗位上的工作,除非他们能够考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编制,从而有机会去公办学校任教。